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温州房哥公众号推广 |
1 |
项 |
150000 |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1、为能更好更广地做好市场宣传,扩大陶瓷品市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借助房哥公众平台,挖掘更多装修潜在客户资源,结合市场每期促销活动频次,多渠道、多维度进行广告推广,温州房哥微信公众号是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晚报分公司与温州房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房产专业平台,包括房产资讯、装修等衍生内容,并且能在文案、设计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意见及帮助,故选择在温州房哥公众号进行广告服务推广。
2、温州房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微信公众号的所有权,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房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采购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整。
七、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温州房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上陡门7组团10幢104室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卢光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谢杰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王国康 |
工程师 |
浙江嘉和装饰有限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建议按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
九、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温州国际家居装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惠雁
联系电话:0577-89707883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国际家居装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小组
联系人:李曼青
联系电话:0577-88730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