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温工集[2019]42号文件)规定,采用议价方式选定温州西山面砖厂拆迁项目临时围墙地梁浇筑单位。2021年2月1日在集团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财务部、开发建设部及吴桥攻坚组相关人员与浙江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一川建设有限公司、温州众新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议价谈判,最终确定浙江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温州西山面砖厂拆迁项目临时围墙地梁浇筑单位,工程费用合计26800元整。
根据温工集[2019]42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5559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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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