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工集(2019)42号)文件规定,采用议价方式确定丰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AVC及一次调频设备供应商,于2021年1月25日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牛山商务大厦22楼会议室组织议价会。在公司综合办(监察室)的监督下,确定杭州东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为丰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AVC及一次调频设备供应商,设备费用为5.8万元(含税)。
现据温工集(2019)42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853831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