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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属浙瓯公司机械大厦、电子大楼部分房产已完成公开招租,房产经市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如有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业务联系电话:88817170,监察联系电话:88896059。
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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