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坐落于温州市鹿城区龙方路93、95号商场后院停车场对外公开招租,按照相关租赁程序,现将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点:
鹿城区龙方路93、95号后院
二、停车场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租的临时停车场位于鹿城区龙方路93、95号后院,总面积约940平米(含消防安全通道),后院停车场平面图(详见附件1)。
三、招租期限及租金底价:
招租期限为3年(具体租赁日期在《场地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年租金底价为12.41万元人民币/年,另付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第1年租金按中标价缴纳,以后每年的场地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照年租金总价1%的比例递增。3年租期满后,重新评估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有优先权。
四、租金支付形式: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规定执行。
五、场地用途:
该场地用于场地停车用途,承租人一旦承租,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温州市城市管理及停车经营的相关规定,如果承租人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租赁合同履约的,违约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租方所造成的损失;该房产承租人中标后只许本人使用,不得进行二次分租。
六、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招租对象为单一承租人,租金按合同金额计算。
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租赁投标。
(一)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二)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
(三)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承租方需一年一次性缴纳整年租金、保证金。
(五)停车场运营、管理成本,及停车场一切设施由承租方承担。
(六)营业执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七)停车场内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违规搭建;
(八)承租方需提供3个固定车位给龙方路93-95号二楼仓库承租户使用,提供1个固定车位给三楼值班人员使用。
(九)消防安全通道24小时保持通畅(消防通道示意图见附件1)。
(十)停车场东西两道门由承租方负责维护。
七、报名办法:
单位凭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凭个人身份证以书面形式提出。报名需缴纳竞价保证金3万元,竞价保证金汇至面粉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面粉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城西支行,账号:1203 2130 1920 0185 533),保证金回执单和报价单一同报至温州面粉有限公司。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非中标者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竞租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下午17:00。逾期送达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竞租人需将报价文件和竞价保证金回执单密封在信封内,且在启封处签字或盖章。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温州面粉有限公司企管部(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四楼407室)
4.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月18日上午10:00
5.报价文件开启地点:温州面粉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四楼410室)
九、竞租原则:
1.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根据竞租人的竞投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竞得人;
2.若有效竞租人报价仅为一家的,报价结果有效;
3.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报价无效;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有优先权。
5.竞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温州面粉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否则视自动弃权,并没收保证金。
十、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十一、本商场为临时建筑,营业执照需商户自行办理。
对以上招租公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无产生承租意向人,该公告继续有效,直至产生承租人。
有意承租者可与温州面粉有限公司企管部咨询报名,公司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四楼407室,联系人:戴先生,报名咨询电话:55599975。
附件1:后院停车场平面图
温州面粉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