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所持葡萄棚路178号厂房内废旧设备设施等资产将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挂牌拍卖,邀请各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前来报名竞价:
1、标的名称: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所持葡萄棚路178号厂房内废旧设备设施等资产
2、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温州快鹿集团公司位于葡萄棚路178号厂房内的废旧设备设施等资产,参见标的主要资产清单附件(清单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将组织意向受让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
3、转让价格含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转让价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
批准单位名称: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
批准文件名称、文号及批准日期: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董事会决议、温工董通〔2020〕35号、2020年10月28日;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0]23号。
5、评估机构及评估报告文号:温州兄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温兄评报字[2020]第229号。
6、挂牌价格:237.4770万元;
7、公告挂牌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8、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9、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浙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注册账户并激活、进入动态报价大厅报价。
10、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5万元保证金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11、竞买人报名可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71-87297317/18523528662,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03室。
12、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1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14、本次标的资产拆除涉及的清运费、切割费、吊装费等所有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若需在转让方现场切割、吊装等,须持有效的相关特种作业人员证向转让方申请备案,并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书,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切割。由标的物的切割、搬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同时清运、切割、吊装、搬运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15、受让方须在签署交易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15万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6、受让方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交接。受让方在交接完成后需对标的分2批进行资产拆除移交事宜并清理完毕:第一批精制车间主厂房东侧因拆迁退让12米处部分标的资产(设备)必须在转让方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资产拆除移交事宜并清理完毕(包括玻璃钢设备),另外精制车间主厂房(及周边)处转让方不需要暂时保留的资产(设备)须在5个自然日内完成资产拆除移交事宜并清理完毕(具体范围由转让方现场确定);剩余资产为第二批标的,预计在2021年6月份进行资产拆除移交事宜(具体施工开始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并在施工开始后10个自然日内清理完毕。如受让方逾期的,转让方有权清理处置标的资产,清理处置费用在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7、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并向转让方出具该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则转让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18、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9、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温州快鹿集团公司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