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浙江丰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落实安装施工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保险单位,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工集(2019)42号)文件规定,采用议价方式确定此项目的保险单位,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上午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牛山商务大厦22楼会议室组织监理议价会。在公司综合办(监察室)的监督下,公司谈判小组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现场议价谈判,最终确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为浙江丰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保险单位,保险费用为2.1万元。
现据温工集(2019)42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853831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