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房产位于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8号19弄402、403室,经公开招标相关程序审批,现将招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出租面积:53.40平方米。
二、承租期限:3年,租赁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始至2023年8月9日。
三、承租对象:温州市冶炼厂电镀分厂。
四、租金:13000元/年。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9〕55号)文件精神,对上述招租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算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77-88806283。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