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温州绿星木材贸易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木材市场公交车尾后档广告项目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服务内容及周期:在公交车车尾后档上投放宣传广告,周期:2个月。
五、采购项目预算:22万元整。
六、拟定采购供应商: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东公交分公司。
七、申请理由:鉴于公交车流动性大,宣传力度强,广告受众人数多,受众面广,接受度高,为更好的宣传木材市场,提升市场的知名度,我公司拟在公交车车尾后档上投放宣传广告。由于公交车尾后档广告是经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城东公交分公司经营的独有资源,具有唯一性,其他公司无法对该项目进行操作,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现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对木材市场公交车尾后档广告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其他事项:若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绿星木材贸易有限公司监察职能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部门:温州绿星木材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室(履行监察职能)
联系电话: 0577-8878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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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绿星木材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