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大楼705室的房产,经市场询价,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大楼705室。
二、建筑面积:56.2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武汉创恒世纪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四、租赁期限:一年,既2020年6月15日——2021年6月14日止。
五、租金:年租金为人民币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六、如有未尽事宜,将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快鹿集团公司纪检监察联系,联系电话0577-88637661。
温州快鹿集团公司
2020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