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温州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2020年会上,温州快鹿集团公司状告瑞安市康鹿食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19年度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被评为2019年温州市政法系统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首批典型案例。
2019年,快鹿集团在维权方面打出重拳,在一审被驳回的情况下,再次上诉,将违法使用快鹿商标、构成侵权行为的瑞安康鹿食品告上法庭。在二审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对方公司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停止在粉干外包装上使用“快鹿食品”“快鹿食品系列”字样,赔偿快鹿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4万元,并在《温州商报》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案件最终胜诉,快鹿集团行使自己在先权利,捍卫了企业正当权益,维护了品牌形象,同时给不少只顾埋头经营的企业提出了警示,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快鹿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