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相关工作的公告》 《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解释口径》的规定,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经研究,招标组织机构决定对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的陶瓷品市场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YJT-2020-03)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①允许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快递形式寄送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寄送到位,由采购代理机构专人签收确认,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前及寄出后均须和采购代理机构拍照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核对工作,并相关资料留存;②允许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1人,不得聚集。以上两种递交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2、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包括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代理公司的工作流程,全程做好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工作。
3、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原件核对的资料均变更为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的真实性由投标人担负法律责任。采购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原件进行核查。
4、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由投标人在合理时间内补正完毕。
5、 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监督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更正为: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监察审计室(0577-55598015)
6、原招标文件内容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修改内容所表达的意思为准。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