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江广场三期10KV管线工程(第2次)已由温州市发改委以温发改审〔2013〕1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鞋都大道345号99弄;总建筑面积44178.4㎡。
本次招标项目为滨江广场三期10KV管线工程(第2次),供电方式为双回路供电,电源引自110KV双岭变10KV泰力468线滨江广场二期4#环网室兼配电室I段G17柜和110KV九山变10KV九鹿955线滨江广场二期4#环网室兼配电室II段G27柜;招标范围:包括10KV电缆管线电气、土建部分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计划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2)如外地企业的,需在工程所在地的市域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具有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网点,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采取授权、委托、挂靠等合作形式的售后服务,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9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温州市温州大道730号综合楼5楼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自主报名。
4.2报名提交资料:投标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外地企业在市域范围内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4.3招标文件每份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8月22日14:00,地点为温州市温州大道730号综合楼5楼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鞋都大道235号润锦商业中心12-13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 / 传真:0577-8878007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学飞
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30号综合楼5楼
电话/传真: 0577-88109952 18968769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