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1、招租人:温州国际家居装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温州陶瓷品市场广告位招租
3、基本情况:
广告性质:户外广告
设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375号特陶大楼北面墙体
广告类型:平面喷绘
规格:高:16.5米,宽4.25米,面积70.12平方米
招租底价:23000元/年
特别说明:广告制作安装及灯光照明费用需中标者自行承担
4、招租业态定位:广告。
5、合同期限:一年。
6、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9日上午9时起至 2019 年6月25日下午17时结束。报名时每户需交保证金1000元,投标结束后未中标者保证金3天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直接可抵用广告费。
7、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路375号新大楼十楼1018室。
8、联系人:黄先生、陈女士, 联系人电话:88600552 89707883
二、招租对象
市场室内外广告位原则上供市场入驻品牌优先承租。
三、竞租原则:
同一广告位如出现2位及以上意向承租人的,通过竞价形式确定,
规则如下:
1、意向承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报价无效(底价详见附件),低于招租底价为无效。
2、意向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进行竞价的,视为自愿放弃竞价资格。
3、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若出现两家(含两家)以上报价相同时,则抓阄确定承租人。
4、承租人如在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温州陶瓷品市场广告位协议》,招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租赁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四、租赁价格确定依据
资产评估报告书:温兄评咨﹝2019﹞011号。
五、其他事项
具体广告位承租细则及其他事项以《温州陶瓷品市场广告位管理办法(试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