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平阳西湾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重大变更暂行规定》(温工集〔2016〕24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的整改意见内容,对此项整治采用议价方式,公司于2019年 3 月 13 日上午在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国信大厦29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小额工程议价会。在公司监察审计室的监督下,公司谈判小组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议价谈判,最终确定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平阳西湾风电场水土保持验收前道路边坡、弃渣场裸露整治及排水沟清理的施工单位,费用为9.0915万,完工结算时按实际工日计算。
现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重大变更暂行规定》(温工集〔2016〕24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综合办(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853831
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