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房产位于温州市永嘉县黄田镇黄屿村D3,经公开招标相关程序审批,现将招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出租面积:90.9平方米。
二、承租期限:3年。
三、承租对象:张文秀。
四、租金:5455元/年。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温工集〔2018〕9号)文件精神,对上述招租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算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7-88806283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