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州新能源风光一体化集中监测系统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8万元整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申请理由: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现拥有4个分布式光伏电站,设有一套光伏发电集中监测系统,目前运行良好。温州新能源公司下属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平阳西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还各有一个风力发电场。为了对已投产的新能源发电机组及设备的运行数据进行有效监测及与企业的生产运营活动更紧密的进行整合,需将原光伏电站监测系统进行升级扩容,实现对光伏和风电场信息的统一实时采集与处理、运行及监视。温州新能源风光一体化集中监测系统项目建设适宜采用单一来源方采购,理由如下:
1. 有利于项目的延续性、节省改造费用。
2. 项目工期影响较小、合理。
3. 接口、协议原因:有利于数据对接传输。
4. 破解数据采集能力的有利性。
5. 鉴于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浙财采监〔2014〕2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
6. 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与原厂家进行谈判采购是合适的。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8万元。
五、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北京嘉士宝科技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综合办(监察室)或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单位: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506823530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 系 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5305718087
邮箱:517411407@qq.com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综合办(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336802
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018年11月1日
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