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对所属改制企业温州毛纺针织工业企业公司位于虞师里住宅区1号楼一层188号(面积46.51平方米)等13处房屋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租金评估,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严格按照《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开选聘国资委中介机构库(评估类)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选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委托评估项目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址 |
面积(㎡) |
1 |
虞师里住宅区1号楼一层188号 |
46.51 |
2 |
虞师里住宅区2号楼一层191号 |
46.43 |
3 |
虞师里住宅区3号楼一层 105号 |
13.82 |
4 |
虞师里住宅区4号楼一层109号 |
43.8 |
5 |
虞师里住宅区4号楼一层110号 |
18.06 |
6 |
虞师里蝉河88号 |
22.34 |
7 |
虞师里205弄8号 |
47.98 |
8 |
虞师里205弄20号 |
41.11 |
9 |
虞师里205弄24号 |
23.94 |
10 |
虞师里205弄30号 |
99.66 |
11 |
马鞍池新村26幢108室 |
39.62 |
12 |
人民西路水仓31-38幢一层49号 |
26.88 |
13 |
人民西路水仓31-38幢149号 |
17.24 |
二、投标文件的要求:
1、请提供相关的企业资质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报价:13处房屋评估项目统一1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分别出具13份评估报告。
3、应选方案须密封装订加密封条,封口处应盖有投标单位公章,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评标方法:
结合标书方案以最低报价中标。
四、特别说明:
1、我公司对投标书保密,恕不退还。
2、如未中标,恕不另行通知。
五、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
受邀资产评估公司收到聘用(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即可与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业务约定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弃权。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18年11月8日下午17点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评审后确定中标人,并书面通知(第一时间电话通知)。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楼901室)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88806202。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