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关于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大楼外立面横幅广告制作,制作内容为: 10m*18m、12m*18m,材料为网格布,包含设计、制作、运输、安装、拆卸费用。经前期市场询价,确定温州静心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次广告制作合作单位,费用23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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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