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面粉公司根据《温州面粉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经公司班子研究决定,采用协议租赁方式,拟将瓯江口新区灵昆街道九村村、周宅村温州面粉公司灵昆仓储物流基地1号楼(九层楼)楼顶划部分场地,租给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建立通讯基站使用(机房具体位置由双方现场商定),基站用房及一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建设。租赁面积 20 平方米。租期限5年,租期初定自2018年11月开始,具体期限由合同规定。租金每年贰万元,5年一次付清,先付后用。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条件,有优先租赁权。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承担基站用房及一切设施维修及安全责任,承租方行为给出租方房屋造成损坏,由承租方负责修复。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面粉公司纪检小组反映,联系电话:55599969
温州面粉公司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