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所属地处温州市南塘住宅区二组团17幢151铺东首二间营业房,建筑面积66.19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8万元人民币/年,用途商业,租期三年,租金按年支付,租赁保证金2万元,招租对象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凭个人身份证,将保证金2万元存入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快鹿集团公司,开户行:工行市五马办,账号:1203215009025016443)后,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实施公开竞价招租,价高者中标,成交者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不成交者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温工集〔2018〕9号)的文件精神,该资产采取公开招租方式,招租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若无产生承租意向人,该公告继续有效,直至产生承租人。有意承租者可与温州快鹿集团公司综合办咨询报名,公司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520号,联系人石先生,报名咨询电话:13706662511。
温州快鹿集团公司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