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抵押标的物状况尽职调查法律服务委托项目于2018年8月 20日下午组织议价会。在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的监督下,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进行该项目的议价。经双方协商由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负责对抵押标的物状况、连带责任担保方及关联企业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承担该项目专项咨询服务,律师费用为45000元
根据温木司[2017]19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同时提交诉讼书。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该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招标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7-89782216
监督部门: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780031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