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本出租物业位于瓯海区娄桥街道安下村安桐西路1号内第11号场地,场地面积为60m2,权属归于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所收租金归冶炼公司所有。用途仅限于储存堆放等使用。
二、招租对象要求
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三、租金底价的确定和支付形式
根据2018年租赁市场询价情况,场地招租底价为7元/m2•月,即年租金为5040元。意向承租者须预交不计息定金1000元整,如签订合同后,定金自动转为不计息租赁抵押金,否则一次性退回。租金半年支付一次。
四、招租租期
租期为壹年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温工集〔2018〕9号)和《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冶〔2018〕28号)的文件精神,该资产采取公开招租方式,招租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若无产生承租意向人,该公告继续有效,直至产生承租人。有意承租者可与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企管部报名,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521室,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85551838 。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