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温州市和平建设有限公司房产处置工作,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邀请已入国资委评估社会中介机构库的单位参加该公司评估项目中介机构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温州市和平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和平大厦营业用房处置方案已获市工业集团公司批准,为此须对拟处置资产进行市场评估。评估标的:温州市鹿城路40号和平大厦一层营业房105室88.56㎡、106室156.82㎡、110室216.43㎡、108-1室72.887㎡。
二、选聘方式
本次评估中介机构选聘采取比选指定方式。
三、选聘报名
参加应聘的评估机构请将应聘资料于2018年8月2日下午5点前送交市工业集团,地址:温州市东龙路50号313室,电话:55598012。
四、其他事项
1、应聘材料包括项目报价。
2、项目完成时间要求:业务约定书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评估并出具报告。
3、如需了解评估标的公司具体情况,请与温州市和平建设有限公司余先生联系,联系电话:88586058。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