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将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来福门信河街松台大厦1幢9层办公用房经询价,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招租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来福门信河街松台大厦1幢9层办公用房。
二、建筑面积:774.16平方米。
三、 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凭个人身份证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提出,并交纳年租金底价的10%(计人民币肆万陆仟肆佰肆拾玖元陆角整)的保证金。公告到期后实施公开竞价招租,价高者中标,成交者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不成交者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四、租赁期限:三年。
五、年租金底价:年租金人民币人民币464496.00元/年,首付租金人民币232248.00元/半年(贰拾叁万贰仟贰佰肆拾捌元整/半年)。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温工集【2018】9号)的文件精神,该资产采取公开招租方式,招租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公告期内若无产生承租意向人,该公告继续有效,直至产生租赁人。有意承租者可与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咨询报名,单位地址:温州市马鞍池东路237号,联系人:吴先生0577—88629371 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626149 。
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