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1、招租人:温州国际家居装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温州陶瓷品市场广告场地招租
3、基本情况:特陶大楼北面墙体出租,长16米、宽4.25米、厚0.1米,面积约68平方米,出租价格:1万元/半年,招租人负责场地出租及行政审批,承租人负责广告位制作和出具鉴定书,并通过执法部门施工验收。同时广告位制作和安装标准要符合招租人的要求。
4、招租业态定位:广告场地。
5、合同期限:半年,期满可视情况再续签半年,承租期满壹年后该广告位上所安装的一切设施归市场所有,期间如遇到政府性行为拆迁大楼,合同自然终止,招租人不做任何补偿,只负责退回多收取的场地租金。
6、报名时间:
2018 年5月18日上午9时起至 2018 年5月21日下午17时结束。
7、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路375号特陶大楼4楼407室。
8、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电话:88717881
9、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经审核通过后缴纳保证金2000元,凭保证金收据参与竞价,中标者保证金直接抵扣合同款,未中标者保证金无息退回。
二、招租对象
本广告场地只供温州陶瓷品市场已入驻的一线品牌代理商承租。
三、竞价原则:
如出现2位及以上意向承租人的,通过竞价形式确定,规则如下:
1、意向承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报价无效,低于招租底价为无效报价。
2、意向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进行竞价的,视为自愿放弃。
3、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若出现两家(含两家)以上报价相同时,则以摸文的形式确定承租人。
4、承租人如在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温州陶瓷品市场广告位协议》,招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租赁资格。
5、参加竞价者中标后如无故放弃承租,则没收2000元保证金,其承租资格按排名顺延。
四、租赁价格确定依据
参考资产评估报告书(温华资评报字([2018])0098号),并结合市场调研询价确定。
五、其他事项
具体广告位承租细则及其他事项以《温州陶瓷品市场广告位管理办法(试行)》为准。
温州国际家居装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