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物情况:
该标的物位于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2层,建筑面积为1823.17m2,属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二、拟租对象:
现拟将该标的物以协议租赁方式分别出租给温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温州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国有企业办公使用。
三、租赁期限:
拟确定租赁期限为五年。
四、租金价格确定方案及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以资产评估报告书《温华资评报字(2017)0212号》为基础,根据该标的物租赁市场因素,拟确定该物业协议租赁价为33元/m2•月,合计整层年租金为721975.32元。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给予装修期二个月。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二年至第五年则实行半年一付。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温工集〔2018〕9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协议方案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85551836。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