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快鹿集团公司-年产味精1.3万吨、鸡精2000吨及仓储工业投资项目已经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018-330300-14-03-015612-000),按照《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本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的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1、招标人名称:温州快鹿集团公司
2、招标人地址:温州市葡萄棚路178号
3、招标项目名称:温州快鹿集团公司—年产味精1.3万吨、鸡精2000吨及仓储工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
4、招标项目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D607-a-1地块
5、招标范围: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审批、批复。
6、招标项目性质、内容:本项目拟选址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D607-a-1地块。该地块东南侧隔下横河为经四支路,西南为温州液化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用地,西北侧为滨海五道,东北侧为滨海十五路。总用地面积为33334平方米(折合50亩),建筑面积59174.62平方米(其中非生产性建筑面积10248.07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1.7亿元,建成后形成年产味精1.3万吨、鸡精2000吨及与产品配套的包装纸箱180平方米、塑料包装袋300吨产能。
7、合格投标人条件:
a、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
b、近三年内至少编制过两项同类型节能评估报告,并至少具有一个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节能评估报告技术服务业绩。
c、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无行贿犯罪行为。
d、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有1名以上具备高级职称,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8、竞标规则:
a、竞标单位投标书需标明编制费用及编制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投标书需保持密封完好状态,密封处加盖公章,若有破损,一律作废标处理。
b、本次招标拦标价(最高报价)为50000元,若投标报价高出拦标价则按无效标处理。
c、以竞标单位投标书中所报编制费用最低价者为中标单位。
d、若出现最低价者报价相同现象,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综合评价报价相同投标单位),以综合评定最高者为中标单位(附综合打分表)。
9、报名时间:2018年3月 29日至2018年4月4日15时。
10、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
b、报名单位的介绍信或者法人委托书,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盖公章。
c、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资料(以检察机关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为准)。
11、如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按要求将投标文件于 2018 年 4 月 4日 15时前送至温州快鹿集团公司(葡萄棚路178号行政大楼二楼质量保障部),迟到的文件将被拒绝。
12、开标截止日:2018年4月4 日(标书在快鹿八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标书内需列明报告编制费用及完成编制时间,标书需保持密封完好状态,密封处加盖公章,若有破损,一律作废)。
13、有关本次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14、本次招标联系人:吴谷田电话:13819703585 邮箱6938205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