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坐落于温州市鹿城区龙方路93、95号商场,经公司审批并按照相关租赁程序,现将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点:鹿城区龙方路93、95号
二、商铺情况、租金底价、保证金:
1.95-1号建筑面积107.53㎡,月租金120元/㎡,保证金1万元;
2.95-2号建筑面积136.25㎡,月租金110元/㎡,保证金1万元;
3.95-3号建筑面积135.93㎡,月租金110元/㎡,保证金1万元;
4.95-4号建筑面积135.93㎡,月租金110元/㎡,保证金1万元;
5.95-5号建筑面积135.77㎡,月租金110元/㎡,保证金1万元;
6.95-6号建筑面积136.1㎡,月租金110元/㎡,保证金1万元;
7.95-7号建筑面积85.96㎡,月租金130元/㎡,保证金1万元;
8.龙方路93号二层楼上仓库建筑面积989.27㎡,月租金30元/㎡,保证金2万元;
9.95号一层楼梯间建筑面积8.58㎡,月租金80元/㎡,保证金2仟元。
三、租赁期限:一年(2018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15日止)。
四、租金支付形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
五、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单位凭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自然人凭个人身份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缴纳第二条中规定的保证金(原承租户已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不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汇至面粉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面粉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城西支行,账号:1203 2130 1920 0185 533),保证金回执单和报价单一同报至温州面粉公司。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成交者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竞租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日下午16:00。逾期送达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竞租人需将报价文件和竞价保证金回执单密封在信封内,且在启封处签字或盖章。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温州面粉公司企管部(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四楼423室)
4.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4月3日上午9:00
5.报价文件开启地点:温州面粉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四楼410室)
七、竞租原则:
1.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根据竞租人的竞投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竞得人;
2.若有效竞租人报价仅为一家的,报价结果有效;
3.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报价无效;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有优先权。
5.竞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温州面粉公司签订合同,否则视自动弃权,并没收保证金。
八、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九、本商场为临时建筑,营业执照需商户自行办理。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温工集[2018]9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招租公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无产生承租意向人,该公告继续有效,直至产生承租人。
有意承租者可与温州面粉公司企管部咨询报名,公司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四楼423室,联系人:戴先生,报名咨询电话:55599975。
温州面粉公司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