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租物业位于鹿城区黎明西路110号13号楼,经公司审批并按相关租赁程序,现将招租公告如下:
一、房产情况:鹿城区黎明西路110号13号楼
二、出租面积:13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因该房屋可能涉及拆迁,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四、年租金:年租金价格2184元/年
五、如有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书》中明确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温工集[2018]9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招租公告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有优先权。如其他方有高于本租赁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
联系电话:88806202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