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租的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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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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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面号 |
面积(m²) |
拟定租金(元/月·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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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6 |
68.1 |
4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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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03 |
125.4 |
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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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04 |
84.3 |
3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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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02 |
111 |
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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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07 |
115.9 |
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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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01-5 |
69.99 |
3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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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18-1 |
59.77 |
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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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办公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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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面号 |
面积(m²) |
拟定租金(元/月·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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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4 |
103.9 |
3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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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6 |
111.5 |
3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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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02 |
143.6 |
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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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03 |
140.8 |
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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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03 |
143.6 |
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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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租对象
1.已入驻金海市场的经营企业(调换的商铺间数须等于或多于原商铺间数,招租成功后原商铺的装修投入作自愿放弃)。
2.未入驻金海市场的公司或自然人。
三、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四、招租规定
1.招租底价按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相关文件规定确定。
2.以第一认租人确认铺面为准。
五、招租相关事项
1. 公告期限:本公告期为十个工作日,自2018年3月7日起到自2018年3月19日下午三点止;
2.报名地点:滨海二十五路422号,金海市场招商部(商务大楼902室);
3.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85851555。
六、其他事项
1、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部分经营铺面、商务办公房本次公开招租事项参照《温州市化学品交易中心招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调换商铺成功后的经营户从调换期起按调换成功后的经营铺面、商务办公房的面积与仓储配额进行计算,仓储配额按照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及冶炼公司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调换后重新签订合同,原合同作废,且30天内变更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
3、新招租金海市场交易铺面和商务办公房的公司或自然人,仓储配额按照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及冶炼公司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根据《温州市化学品交易中心招商实施细则》规定,合同期内擅自转租或中途退租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按规定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5、租金价格调整按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及冶炼公司的相关文件为准。
6、该方案长期有效。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