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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特陶小区金山公寓6幢一楼101室营业房和金山公寓6幢二楼201室办公用房,经公司审批并按相关租赁程序,现将招租公告如下: 一、地点:特陶小区金山公寓6幢一楼101室营业房和金山公寓6幢二楼201室办公用房 二、建筑面积:782.25平方米 三、期限:自合同租赁之日起至2019年12 月31 日止 四、年租金:307020.00元/年 五、如有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六、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文件精神,对以上招租公告进行公示十个工作日,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有优先权。如有意向新的承租户高于本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陶瓷科学研究所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 业务联系电话:18858717977 联系人:夏先生
温州市陶瓷科学研究所 2018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