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根据市政府的能源考核指标和《集团公司能源管理细则》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对集团公司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责任目标考核管理,确保完成集团 “十二五”节能降耗的总体目标,要求集团内部重点用能单位同温州木材集团能管委签订“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管理责任书。以明确“十二五”期间每年单位产品能耗和节能量等指标。
2011年9月26日,在三楼会议室,集团公司能管委与重点用能单位温州人造板有限公司、温州新宇无纺布有限公司签订“十二五”节能目标管理责任书。
此次签订责任书方式有别于往年而一次签订五年总体目标责任书,并将“十二五”期间每年度的分解目标包括其中。为了科学、合理的制定节能管理新目标,能管委根据“十一五”期间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同时考虑到重点用能单位完成新目标中存在的困难,在责任书签订前,对完成节能指标做了评估,由单位自行填写每年度的节能目标。
重点用能单位温州人造板有限公司、温州新宇无纺布有限公司的责任人在签订节能目标管理责任书后纷纷表示将加强能源管理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圆满完成“十二五”期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分别下降12%、20%的指标。
能源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