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以国家级矿产督察员高国庆为组长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第三矿产督察组依据《关于对温州矾矿鸡笼山矿区开展矿产督察的通知》(浙矿督〔2015〕31号)文件要求,对温州矾矿在依法开采、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法定义务履行情况和矿山企业对现行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开展督察工作。
督察组一行听取了有关温州矾矿历史变革、矿山地质地貌、开采范围、设计和生产能力、资源利用、环境治理和保护、持证和依法缴纳费用等情况汇报,专门了解了温州矾矿因断层等地质原因,对部分不明矿量,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坑探,新增8万多吨储量,并进行设计开拓,以此作为2016年备采矿量等事项。督察组对温州矾矿在保护和充分利用资源方面所作的努力给予了肯定。
经过严格督察,督察组及时出具了督察意见,对温州矾矿在此次督察中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的评价。同时,对温州矾矿今后在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和提高资源率,进一步进行技术改造,提出了期望和建议。(温州矾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