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工业集团偿还市财政代垫特陶集团改制资金400万元,加快特陶资产交接工作。
2008年5月,原温州市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快对特陶集团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置进度,向市财政局承诺分期偿还特陶集团所欠的改制资金等款项10293349.51元。首期3293349.51元已于2008年5月如期偿还,根据还款计划书应于2009年12月1日前归还剩余700万元,但由于当时单位领导人变更、资金来源无着落等原因一直逾期未还。
目前,工业集团通过计提特陶改制资金,该笔欠款有了资金来源。根据市政府有关加快改制企业清算工作的指示精神,同时兑现原温州市工业资产管理公司的承诺,工业集团已于7月26日偿还市财政代垫款400万元,所欠余款300万元也将于近期偿还。
(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