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至16日,工业集团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林丹艳率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及部分职工监事,分别到木材集团公司、温州陶瓷品市场公司、有色冶炼公司对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林丹艳主席在首站木材集团做了动员讲话,指出专项检查工作是监事会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通过此次检查,要摸清工业集团系统资产租赁管理的总体情况,发现点上存在问题,进而分析普遍性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专项检查报告,促动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资产租赁管理办法。
本次专项检查根据《关于要求各国资公司监事会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温国资委〔2013〕162号)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展开。此次检查分为自查自报、重点抽查和集中整改三个阶段进行。旨在通过专项检查,加强集团资产租赁事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促进集团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