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所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作人员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减少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工业集团系统单位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分管劳动人事工作的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企业工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劳动人事管理或从事企业管理岗位的职员。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法学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培训和鉴定的组织实施
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工作由工投集团组织,具体培训工作委托温州机电技师学院负责。培训结束后,由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考核,成绩合格者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核发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内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和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实际,重点培训劳动、工会法律法规、民主管理及相关政策、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管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心理沟通方法和技巧、案例分析等内容。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100元(其中自负资料300元,政府补助800元)。
六、培训时间和地址:
培训时间:2012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培训地址:温州机电技师学院(鹿城区河清路152号)六楼多媒体教室。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正面照片5张;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10月12日。
报名地点:温州市工业集团人力资源部916室
联系人:金海雷 、何晓芬
电话:88853830,88890655
附:1、人员分配计划表
2、《瓯海区高技能人才培训申请表》
3、工龄证明
二O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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