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鹿城区垟儿路51号2-10号(9间店铺),经市场询价,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续租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鹿城区垟儿路51号2-10号(9间店铺)
二、建筑面积:垟儿路51号2-10号(9间店铺)面积均约为18.3m2/间;垟儿路118号店铺面积30.3 m2;垟儿路118号2幢3单元101号仓库面积210 m2
三、承租单位:垟儿路51号2-10号(9间店铺)分别承租给徐万玉、赖日养、柯呀丽、周易、麻宝象、黄丁兰、宋爱文、温州福来堂药房、胡蟾宫;
四、租赁期限:因房屋可能涉及拆迁,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五、租金:垟儿路51号2-10号(9间店铺)年租金均为25344元/间;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的文件精神,对以上续租方案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如其他方有高于本续租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集团派驻纪检监察审计五组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
纪检监督电话:88806202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