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陶瓷品市场一期新大楼楼顶广告牌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州陶瓷品市场一期新大楼楼顶广告牌工程(楼顶广告牌钢结构及发光字等相关附件的设计、制作、安装及维护,采购预算为30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 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5、现场踏勘后采购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
报名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7楼。
五、招标文件发布及开标
2017年10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7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14:30分整(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提交。
开标地点:温州市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温州市鹿城路375号)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市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7-88717881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7楼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18857719197 传真:0577-88322036
七、采购监管部门:
温州市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小组
联系电话:0577-88730962
温州市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