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温州市江滨西路A、B线两侧地块控规B-2b地块(滨江广场三期)高压进线临时架空电缆工程已由温州市发改委以温发改审〔2013〕1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江滨西路A、B线两侧地块控规B-2b地块;总建筑面积44178.4㎡。
本次招标项目为温州市江滨西路A、B线两侧地块控规B-2b地块(滨江广场三期)高压进线临时架空电缆工程;招标范围:包括高压柜2台、新架双回架空线路6*4档、新立水泥杆4基、钢管杆1基、电缆100米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计划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2)如外地企业的,需在工程所在地的市域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具有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网点,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采取授权、委托、挂靠等合作形式的售后服务,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8日8:30到投标截止时间前,至温州市黎明西路143号海关大楼6楼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部自主报名。
4.2报名提交资料:投标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外地企业在市域范围内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4.3招标文件每份500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0月25日14:30,地点为温州市黎明西路143号海关大楼6楼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金路4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 / 传真:0577-8878007 |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学飞
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143号海关大楼6楼
电话/传真: 0577-88109950 13868670404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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