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面粉公司位于瓯江新区灵昆街道九村村、周宅村(p-036)地块北面码头配套预留场地,租约即将到期,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该地块实施招租。为了让意向承租者明确合作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合作的目的,特将招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场地情况:瓯江新区灵昆街道九村村、周宅村(p-036)地块北面码头配套预留场地22.72亩(15146.74平方米)。
(二)承租期限:租赁期限壹年,租赁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始至2018年10月31日止。承租期间,如遇温州面粉公司灵昆项目整体转让、出租配套需要或土地开发需要,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退出,出租方提前告之。
(三)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或个人。
(四)租金确定:年租金竞价底价78.33万元(租金按每年付,先付后用,出租方提供租赁发票)。
(五)承租人确定:经本单位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者,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中标人5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公司签订合同,视自动弃权,并没收押金,由第二候选人接替,以此类推。
(六)定金:意向承租者须预交租金底价20%(约15.7万元)的不计息押金,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此押金其中10万元自动转为不计息租赁抵押金,未中标方则一次性无息退回。
(七)承租方自行解决场地出入道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规范使用场地。
(八)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九)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4日下午5时止,有意向的承租人,可自行到现场勘察,请携带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于公告期内到温州面粉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423室)报名并领取《报价表》。定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9点开标,开标前将密封报价表及押金回执单交至公司企管部(机械大厦423室),押金汇至面粉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面粉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城西支行,账号:1203 2130 1920 0185 533)。
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工业集团派驻纪检监察审计四组反映,业务联系电话:55599975,纪检监察审计四组联系电话:55599966
温州面粉公司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