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项目采购程序:10万元以下自主采购程序
五、拟定采购供应商:温州市消防报警监控服务中心
六、申请理由: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全市消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火灾高危单位需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根据温公消[2008]101号文件规定,明确由温州市消防报警监控服务中心统一承建温州市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行全市统一规范建设。资费标准:联网单位每户需支付的费用如下:
1.每个联网主机的系统安装调试初装费用(含设备材料费)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2.联网单位每年需支付运行管理、网络系统建设维护服务费。年服务费标准:(1)基本年运行管理、网络系统维护服务费为人民币叁千元整(3000元/户•年);(2)超过100个报警点的以上部分按每个报警点加收监控费用人民币叁元整(3元/点•年);(3)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专用光缆接入租用费由入网单位自理。
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监察小组提出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电话:0577-85850836 联系人: 黄先生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