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业位于鹿城区黎明西路110号13号楼,总面积为37平方米,因该房屋坐落位置较偏僻、面积小、年租金收入低,且不能采取公开招租方式进行招租,符合协议租赁招租方式,现将租赁结果公示如下:
一、房产情况:鹿城区黎明西路110号13号楼
二、续租期限:合同期限2017年10月17日至2018年4月16日
三、续租对象:浙江市燕山地毯有限公司
四、租金:合同租金价格8436元
五、如有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书》中明确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15]21号)文件精神,对以上续租结果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如其他方有高于本续租价格的新报价,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并缴纳年租金20%的保证金。
监督电话:88806087
联系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9楼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