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温州陶瓷品市场沿街商铺,按公司相关程序,现将租赁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 鹿城路377号
二、建筑面积:4平方米
三、承租单位:李忠武
四、租赁期限:自2017年9 月10 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五、租金:80.5元/月/M²。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现根据《温州市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专业市场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将以上租赁结果予以公示,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纪检小组反映,联系电话:88717881,联系人:陈先生。
温州市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