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消防安全评估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申请理由:
1、根据《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六)项,我单位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第三条第(十三)项“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评估结果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2、根据公消〔2013〕60关于印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通知第三条要求“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消防评估,并在第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3、鉴于以上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发出文件温政办〔2017〕12号文件,第二大项下第(三)项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4、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少;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涉及内容多,范围大,任务繁重; 金海化学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28日〔2017〕9号专题会议通过。
五、项目费用预算9.5万元
六、其他事项:对拟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7-85850836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