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9弄2号电子大楼1#-3#楼修复工程采用议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在公司监察小组的监督下,经与浙江核力建筑特种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议价谈判,确定浙江核力建筑特种技术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55700元。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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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工艺美术创意园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