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滨江广场一期自来水表(营楼路侧)安装工程于2017年5月 22日下午组织议价会。在公司监察小组的监督下,与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工程分公司进行该项目的议价。经双方协商本工程造价暂定为78000元,最终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多退少补。计价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温建建〔2010〕317号文件;温住建发〔2011〕219号;温住建发〔2014〕100号;温住建发〔2016〕87号《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等有关计价文件,主要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单月《浙江造价信息》按最终实际发生工程量核算,并以有资质的审价机构审定为准,多退少补。
据温工集〔2016〕2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该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
投诉电话:0577-88780037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