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
温州陶瓷品市场改造提升建设一期工程智能化系统检测项目。
二、工程地点
本工程位于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一期工程,温发改审〔2012〕112号A-12a地块。
三、工程概况
工程总用地面积8313.51㎡,总建筑面积31635㎡,其中地下12515㎡(计入地下容积率面积4300㎡),地上19120㎡(计容建筑面积)。
四、招标人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六、招标内容
根据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本次常规检测招标的范围为:温州陶瓷品市场改造提升建设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内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智能灯光控制系统、定车位引导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能耗监测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弱电防雷接地系统、机房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弱电综合管路及其他等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七、报价说明
(一)本次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按检测点位数量报价,检测数量按照国家规范及温州质监站要求抽测标准考虑,投标单位应当考虑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也即是检测服务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利润、税金等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里。
(二)拦标价(最高报价)为30000元,若投标报价高出拦标价则按无效标处理。
八、服务期
服务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本招标内容项目完成为止,具体详见合同。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智能化检测资质;
(三)如为浙江省外检测机构还需提供《省外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接业务备案表》。
十、中标人选定
总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果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根据注册资金和本地化服务的情况排列名次选取。
十一、招标其他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填写。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 03月 30日至2017 年 04月 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地点,温州市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406办公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04月 7日 9时 00 分,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围标,如经发现,2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项目招标;
(三)上述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7-8871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