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滨江广场一期燃气工程于2017年2月24日下午组织议价会。在公司监察小组的监督下,与温州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议价。经双方协商最终本工程造价为943515元。计价按照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预算定额(2010版)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建站定〔2016〕23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87号《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其他依据:国家标准图集、部省市有关造价正常文件、规范性文件等。
据温工集〔2016〕2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该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
投诉电话:0577-88780037 尤先生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