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温州快鹿集团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因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所属龙湾区温州大道520号门面营业房附属临时建筑,建筑面积354㎡,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温州大道520号门面营业房经公开招租确认承租方后,附属临时建筑一并协议租赁给同一承租方,租赁对象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宝利捷汽车快修厂,现将租赁结果予以公示。
1、招租项目:温州快鹿集团公司龙湾区温州大道520号门面营业房附属临时建筑(地址:温州大道520号,计建筑面积354m2)。
2、招租方式:协议租赁。
3、租赁期限:租期一年,自2017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4日止。
4、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年租金壹拾贰万柒仟肆佰肆拾元整人民币,每半年支付一次。
5、公示期限:即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止。
6、如有异议,自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向温州快鹿集团公司纪委反映。
监督电话:0577-88637661。
温州快鹿集团公司
2017年2月16日